企業開設避難收容處所機制
發佈日期: 2025-06-20
一、前期規劃與風險評估
1. 災害類型分析:
o 根據企業所在地判斷可能面臨的災害(如地震、颱風、淹水、火災等)。
2. 人員統計與需求評估:
o 評估平日在場員工數與災時可能無法返家的比例。
o 依人數估算最低3天的食宿需求。
二、收容處所空間選擇與配置
1. 場地選擇建議:
o 避免設於地下室,應選擇結構安全、耐震的建築樓層。
o 可使用辦公大樓中的會議室、多功能空間或臨近建築。
2. 基本空間劃設:
o 睡眠區(鋪設睡墊、簡易隔間)、備餐區、洗手與如廁區、簡易醫護區、物資儲存區。
3. 動線規劃與動態管理:
o 明確出入口、避難動線標示。
o 確保動線不影響正常辦公區或阻礙疏散。
三、物資與設備準備
1. 必要物資類別(每人以3日備量為原則):
o 飲用水、即食食品、睡墊、毛毯、口罩、急救箱、行動電源。
o 衛生用品:濕紙巾、衛生紙、牙刷、簡易沖洗裝備。
2. 設備與設施:
o 行動照明、備用電源、緊急通訊設備(如對講機、無線網路備案)。
o 可考慮使用活動式帳棚或摺疊床強化收容品質。
四、人員編組與訓練
1. 收容管理小組:
o 指定防災負責人、物資管理、醫護協調、聯繫窗口等職務。
2. 定期演練與教育訓練:
o 安排年度或半年一次的避難演練,讓員工熟悉流程與空間。
o 教育員工使用避難物資、災時應變知識。
五、制度與配套措施
1. 啟動標準與流程制定:
o 明定災時啟動收容處所的標準(如交通中斷、風雨警戒、地震達某級等)。
2. 個資與通報系統:
o 建立員工安危回報與通報系統,讓外界可掌握人員情況。
3. 外部協調與支援:
o 與鄰近社區、政府機關或民間救災團體建立聯繫管道。
附加建議
- 設立企業避難所標章與明顯標示。
- 心理支持服務:若規模允許,可準備心理支持說明或協調資源。
- 考慮員工家庭因素:有家庭的員工可能需要協助家人安置,可設立「家庭聯繫與轉送區」。